不少雇主在調動勞動者時,未能考慮到勞動者在行職業中生涯規劃之適應,以及在行職業中資歷之累積,以及尊嚴之維護,只以能否勝任新職為唯一判斷標準,甚為不妥。按勞動契約有高度人格信賴關係,雇主對勞動者又有保護照顧義務,如果因為調動使勞動者過去的技能、學識突然被否定,行業中之尊嚴亦受損失,則此項調動即已違反僱主保護照顧義務。事實上勞動關係並非勞務與工資之交易而已,勞動者的尊嚴之基本價值應受尊重。

上班這麼久了
在學校學的也沒看我用多少
但 今天發生的事
讓我再度翻開我的勞基法課本
快下班時
被表哥.狐小姐.BOBO媽叫進會議室
跟我說調總務的事已經定案了
放在我眼前的是各個主管已經簽過的異動單
從頭到尾我沒有說一句話
眼淚在眼眶打轉
但 我希望自己這次可以堅強一點
因為她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調動
已違反勞基法囉!
找個時間要跟表哥談資遣費的事情
雖然我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很難看
可是 這是妳們逼我的
我不想為任何人留什麼情面了
在這裡根本用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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